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堵点问题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14号)相关规定,高级职称证书声明作废不再采用登报的方式进行公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高级职称证书声明作废必须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中初级证书遗失补办事项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文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网上办理高级职称重新确认 (认定)等事项的通知(桂职办〔2018〕72号)

以下名单为已声明作废的证书信息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证书编号 资格名称 专业 授予时间 公示时间 状态